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(2021-2035年)》出炉,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
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(2021- 2035年)》出炉,市场化、可循环、清洁能源协同是亮点
11月2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(2021- 2035年)》(下简称“《规划》”),《规划》与2019年推出的征求意见稿相比,突出之处表现在:对整车性能要求有所降低,更注重于技术发展水平与现实需求的匹配度;在商业模式创新(例如“光储充放”)、产业链协同发展(例如动力电池循环利用)等层面给予了更多的支持,促进新能源发电与汽车电动化的协调发展。得益于以Tesla、大众ID系列、比亚迪汉等优质产品的推广和政策面的持续向好,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景气度有望持续上行,受益标的:优质动力电池供应商及核心供应链:宁德时代、中科电气、亿纬锂能、璞泰来、恩捷股份、中材科技、宏发股份、三花智控、欣旺达、科达利等;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:格林美。
“2025年新能源车渗透率20%”标准未变,适当降低性能指标利于行业健康发展
厂和零部件厂商较充足的缓冲期,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,但“2025年新能源车销量占比20%”的要求未变。主要变化有:(1)电耗要求降低:2025年新能源车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12kWh/ 100km(征求意见稿为11kWh/ 100km);(2)取消对“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降至4L/ 100km”的要求;(3)取消对“有条件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销量占比30%”的要求。
提升对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的重视程度,进一步完善动力电池全产业链
《规划》鼓励企业提高锂、镍、钴、铂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;完善动力电池回收、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系;鼓励共建共用回收渠道;并在《规划》中增加新专栏“专栏3-建设动力电池高效循环利用体系”。建立健全动力电池运输仓储、维修保养、安全检验、退役退出、回收利用等环节管理制度,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。
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,鼓励“光储充放”模式应用
《规划》统筹新能源汽车能源利用与风力发电、光伏发电协同调度,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。鼓励“光储充放”(分布式光伏发电—储能系统—充放电)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。“光储充放”模式的应用有望促进新能源发电与汽车电动化的协调发展。
11月2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(2021- 2035年)》(下简称“《规划》”),《规划》与2019年推出的征求意见稿相比,突出之处表现在:对整车性能要求有所降低,更注重于技术发展水平与现实需求的匹配度;在商业模式创新(例如“光储充放”)、产业链协同发展(例如动力电池循环利用)等层面给予了更多的支持,促进新能源发电与汽车电动化的协调发展。得益于以Tesla、大众ID系列、比亚迪汉等优质产品的推广和政策面的持续向好,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景气度有望持续上行,受益标的:优质动力电池供应商及核心供应链:宁德时代、中科电气、亿纬锂能、璞泰来、恩捷股份、中材科技、宏发股份、三花智控、欣旺达、科达利等;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:格林美。
“2025年新能源车渗透率20%”标准未变,适当降低性能指标利于行业健康发展
厂和零部件厂商较充足的缓冲期,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,但“2025年新能源车销量占比20%”的要求未变。主要变化有:(1)电耗要求降低:2025年新能源车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12kWh/ 100km(征求意见稿为11kWh/ 100km);(2)取消对“乘用车新车平均油耗降至4L/ 100km”的要求;(3)取消对“有条件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销量占比30%”的要求。
提升对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的重视程度,进一步完善动力电池全产业链
《规划》鼓励企业提高锂、镍、钴、铂等关键资源保障能力;完善动力电池回收、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的循环利用体系;鼓励共建共用回收渠道;并在《规划》中增加新专栏“专栏3-建设动力电池高效循环利用体系”。建立健全动力电池运输仓储、维修保养、安全检验、退役退出、回收利用等环节管理制度,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。
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,鼓励“光储充放”模式应用
《规划》统筹新能源汽车能源利用与风力发电、光伏发电协同调度,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。鼓励“光储充放”(分布式光伏发电—储能系统—充放电)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。“光储充放”模式的应用有望促进新能源发电与汽车电动化的协调发展。